葉縣法院執結一起父母離婚孩子扶養費得保障一案
2018-05-01 18:44
未知
杜某與田某因感情不和在2012年選擇離婚,婚后生育一對雙胞胎由父親杜某撫養,母親田某每月給雙胞胎兒子撫養費400元,并于每年的2月9日前一次付清, 直至雙胞胎兒子年滿18周歲為止。由于田某未支付2016年與2017年的撫養費,杜某遂于2018年4月將田某訴至葉縣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案件在執行程序,執行法官運用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對被執行人田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成功查控了被執行人田某的雪佛蘭牌小轎車一輛。隨后,執行法官在與田某取得聯系后,田 某表示因見不到雙胞胎兒子才一直拖延支付撫養費至今。執行法官又與杜某溝通,杜某表示自己經濟條件不好,居住外地,不方便將雙胞胎兒子送回來,并非不讓他們見面,如田某要見孩子 ,他會提供方便。據此執行法官又耐心細致地與田某進行了溝通,田某當即支付了孩子的撫養費,并表示以后也會按期給孩子撫養費。
通過執行法官的努力,這起執行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河南省葉縣人民法院 孫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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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城鄉農科文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