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龍川縣黎咀鎮和輋村委會辦公樓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被處罰近日曝光
時間:2020-01-08 12:50 來源:中國新農村廣東訊 作者:城鄉農科文化網 點擊:次
中國新農村廣東訊 廣東龍川縣黎咀鎮和輋村委會辦公樓未經國家批準,擅自非法占用黎咀鎮和輋村(圍墩)基本農田興建村委會辦公樓,被龍川縣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一案近日曝光。
據龍川縣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得知,2017年8月7日始,廣東龍川縣黎咀鎮和輋村委會辦公樓,未經國家批準,擅自非法占用黎咀鎮和輋村(圍墩)基本農田興建村委會辦公樓。2018年2月2日,龍川縣國土資源局接到村民舉報立案調查,經查,情況屬實,和輋村委會辦公樓非法占用基本農田150平方米,不符合占地利用總體規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龍川縣國土資源局于2018年2月15日依法向黎咀鎮和輋村委會發出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政告知書》。2018年2月23日發布了‘龍國土資執字(2018)43號龍川縣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及《廣東省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粵國土資法規發【2012】106號)及《關于更正〈廣東省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粵國土資法規發【2012】124號)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對黎咀鎮和輋村委會辦公樓未經批準,擅自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興建村委會辦公樓,150平方米,不符合占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筑面積150平方米,限在10天內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將土地交回給原集體。
2、對黎咀鎮和輋村委會未經批準,擅自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興建村委會辦公樓,行政上并處以罰款,基本農田每平方米36元,150平方米合計5400元整,上繳國庫。
龍川縣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發出已有一年多,然時至今日,黎咀鎮和輋村委會辦公樓不僅沒有拆除,恢復土地原狀,將土地交回給原集體。而且和輋村委會已搬遷至該辦公樓辦公,辦公樓外還擴建了籃球活動廣場,依然是占用的基本農田,在和輋村記者卻看到墻上貼著一份黎咀鎮發布的“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工作公告,非常醒目。記者到龍川縣國土資源局調查時,龍川縣國土資源局鐘股長說,我們對該村又非法占用基本農田擴建的籃球活動廣場也將于近日下達行政處罰,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記者將持續關注此案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