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引警察重視夸大案情 反把自己也搭進去

  來源:錢江晚報佚名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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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為啥會這樣?只能怪段某自己太作,明明只丟了一部手機和500元錢,他卻故意夸大損失,向警方謊報稱被盜走兩部手機和2200元錢。更奇葩的是,他還向別人借了1700元錢,偽造成“證據”。

放在宿舍的手機和錢被偷了,受害人段某向下沙派出所報案。結果,小偷被警方拘留4天,而他自己卻被拘留5天。

為啥會這樣?只能怪段某自己太作,明明只丟了一部手機和500元錢,他卻故意夸大損失,向警方謊報稱被盜走兩部手機和2200元錢。更奇葩的是,他還向別人借了1700元錢,偽造成“證據”。

宿舍遭竊,聲稱同事偷走兩部手機和2200元

今年30歲的段某,憑借在老家學的汽修手藝,2008年開始便在杭州打工。去年9月份,他在下沙某汽修廠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和同事小李被安排住在同一個房間。

12月21日下午2點半左右,段某因為工作上的問題要找小李。“店里找了一圈,大家都說沒看見他,我就想打個電話給他。”

誰知,段某回到宿舍拿手機,卻發現手機不見了,同樣消失的還有他放在褲子口袋里的500元錢。段某懷疑是小李偷走了錢和手機,就立馬打電話到下沙派出所報了警。

等民警趕到現場詢問案情時,段某聲稱被盜走2200元現金和兩部手機。“一部手機原價2200元,另一部1600元左右?!?

按照段某的說法,被盜物品總案值已超過3000元,民警依法將案件立為刑事案件展開偵查,追捕盜竊嫌疑人小李。

找老板娘借錢,偽造證據提交民警

很快,小李落網歸案,如實交代了盜竊段某財物的事實。

不過,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民警卻發現了一個問題:嫌疑人交代盜竊錢財的案值和受害人報案的不一致,存在較大的差距。根據小李的說法,當天他只拿走了5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板X被我用掉了,手機第二天就還給他了?!边@樣一來,這起案件只能定性為治安案件,而不夠刑事案件立案標準。

雙方各執一詞,到底誰在說謊。

于是,民警將段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這次,段某的說法變了,他承認小李確實歸還了部分財物。不過不是一部手機,而是兩部手機和1700元錢?!捌渲幸徊渴謾C我賣給路邊的貨車司機,1700元錢也讓朋友幫我存銀行了?!?

可等民警詢問購買手機的司機詳情時,段某卻說都不記得了。而當民警向段某索要銀行存款明細時,段某又稱錢朋友還沒來得及存進銀行,現在全放在宿舍了。

雖然,最后段某確實拿來了1700元現金作為證據交給民警作為證據,但他之前的奇怪反應還是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經過進一步調查取證,民警發現段某拿來的這1700元錢,根本不是小李還他的,而是從老板娘那里借來的。

這下,段某無從抵賴,承認了自己謊報案情、偽造證據的經過。其實,當天被盜的財物只有500元和一部手機。段某說,因為知道被盜財物價值夠不上刑事案件標準,于是想到了夸大案值?!拔蚁脒@樣民警能夠更重視,辦案速度也會快點,還能給小李一個教訓?!?

受害人嫌疑人,雙雙被行政拘留

辦案民警介紹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六十條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而由于段某謊報案情,影響了公安機關依法辦案,差點導致民警辦錯案,下沙派出警方決定對報案人段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而盜竊嫌疑人小李也因盜竊金額不夠立案標準,被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編輯: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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