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公司能用APP打卡簽到?這起案件一審宣判!

  來源:紅星新聞俞瑤,謝雨桐2021-11-03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充錢成為“會員”,即可通過APP虛擬定位技術,將虛假的位置信息傳送至“釘釘”打卡系統,實現人不在公司也能遠程打卡簽到。功能聽起來很“誘人”,但是,開發出這種APP的負

人不在公司能用APP打卡簽到?這起案件一審宣判!

充錢成為“會員”,即可通過APP虛擬定位技術,將虛假的位置信息傳送至“釘釘”打卡系統,實現人不在公司也能遠程打卡簽到。功能聽起來很“誘人”,但是,開發出這種APP的負責人,可能涉嫌犯罪。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一則裁判文書,被告人張某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據了解,涉案APP名為“大牛助手”,由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開發,通過購買深圳羅盒科技有限公司虛擬程序APP的使用權,對該APP的界面進行優化并添加充值接口后上線運行。

據張某的供述,“大牛助手”在不改變其他APP源代碼的情況下,通過虛擬位置信息、Wi-Fi信息和照片信息,對其他APP該類信息進行修改。當用戶使用其他APP而不想暴露自己的位置信息時,“大牛助手”就對用戶的位置進行遮蔽。當用戶想要修改自己位置信息時,可通過該APP實現模擬定位功能。

人不在公司能用APP打卡簽到?這起案件一審宣判!

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張某及其律師辯稱,“大牛助手”APP取得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并不針對“釘釘”系統研發,虛擬定位系統功能也不是該軟件的全部功能。并表示,用戶操作該軟件沒有達到后果特別嚴重的程度。

但經司法鑒定證實,該軟件代碼存在干擾“釘釘”服務器獲取用戶真實地理位置功能的行為,為破壞性程序。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應予懲處。判處被告人張某犯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編輯:鳴嫡)



人不在公司能用APP打卡簽到?這起案件一審宣判!
 

免責聲明:

1、本網內容凡注明"來源:記者攝影家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記者攝影家網所有,轉載、下載須通知本網授權,不得商用,在轉載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記者攝影家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出于研究學習之目的,為北京正念正心國學文化研究院藝術學研究、宗教學研究、教育學研究、文學研究、新聞學與傳播學研究、考古學研究的研究員研究學習,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圖片等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看到后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刪除。